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权合约的区别6
㈠ 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是什么
有以下区别:
1、定义不同。金融期货,英文名称Financial Futures,是指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金融期权,英文financial option,是一份合约,是以期权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指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的合约。
2、标的物不同。在实践中,只有金融期货期权,而没有金融期权期货,即只有以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权交易,而没有以金融期权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交易。
3、作用不同。人们利用金融期权进行套期保值,若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可通过执行期权来避免损失;若价格发生有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又可通过放弃期权来保护利益。
(1)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权合约的区别6扩展阅读:
二者相似的功能。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有着相似的功能。从一定的意义上说,金融期权是金融期货功能的延续和发展,具有与金融期货相同的套期保值和发现价格的功能,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工具。
㈡ 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的区别
你好,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
(1)基础资产不同。一般地说,凡可作期货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可作期权交易。然而,可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工具却未必可作期货交易。
(2)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称,即对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对方履约的权利,又有自己对对方履约的义务。而金融期权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期权的卖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3)履约保证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均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而在金融期权交易中,只需期权出售者开立保证金账户并缴纳保证金。
(4)现金流转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时不发生现金收付关系,但在成交后,由于实行逐日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将因价格的变动而发生现金流转。而在金融期权交易中,在成交时,期权购买者为取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必须向期权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但在成交后,除了到期履约外,交易双方将不发生任何现金流转。
(5)盈亏特点不同。理论上说,金融期货交易中双方潜在的盈利和亏损都是无限的。期权购买者在交易中的潜在亏损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支付的期权费,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却是无限的,相反,期权出售者在交易中所取得的盈利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收取的期权费,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却是无限的。
(6)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效果不同。利用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在避免价格不利变动造成损失的同时,也必须放弃若价格有利变动可能获得的利益。利用金融期权进行套期保值,若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又可通过放弃期权来保护利益。
㈢ 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第一,交易的对象不同。商品期货交易的对象是包含一定数量和等级的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商品期权交易的对象是一种买卖某种标的物(实物商品或商品期货合约)的权利。第二,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同。期货买卖双方具有合约规定的对等的权利和义务;期权买方拥有是否买入或卖出商品(或期货合约)的权利,而卖方承担履约的义务。第三,买卖双方的风险收益不同。期货买卖双方都面临着无限的风险和收益;期权买方的潜在盈利是不确定的,亏损有限,最大亏损为买入期权付出的权利金,而期权卖方收益有限,最大收益为卖出期权合约收到的权利金,潜在的亏损却是不确定的。第四,保证金收取方式不同。期货买卖双方都要缴纳保证金;期权买方支付权利金,不缴纳保证金,而期权卖方收取权利金,同时缴纳保证金。第五,交易机会不同。期货主要基于商品(或期货合约)价格变动方向进行交易;期权可以基于价格变动方向交易,也可以基于价格波动率进行交易。第六,套保效果不同。期货套保需逐日盯市,资金占用不确定,并且需放弃有利的市场价格变动;买入期权套保只需缴纳权利金, 锁定最高成本,可获益于有利的市场价格变动。第七,合约种类不同。期货在不同月份上只有一个期货合约,投资者可以买入或卖出这个月份的期货合约;期权在一个月份上可以有许多行权价不同而到期日相同的看涨期权合约和看跌期权合约,投资者可以买入或卖出看涨期权合约或看跌期权合约。第八,交割方式不同。期货交易的商品或资产,除非在未到期前卖掉期货合约,否则,到期必须交割;期权交易在规定的行权日至到期日都可以通过行权实现商品(或期货合约)的交割,也可以不行权而使期权合约过期作废。
㈣ 金融期权 金融远期合约 两者区别请举例说明
期货: 我以3000元/吨的价格,卖给你10吨螺纹钢,明年1月交货;交货前,你可以把这个关系转让给别人;否则你必须到期收货交货款。
期权: 我以30元/吨的价格(权利费),卖给你明年1月,以3000元/吨购买10吨螺纹钢的权利;到期前你可以将这个权利转让给别人,或者到期凭这个权利,购买螺纹钢;(再或者)到期你也可以浪费这个权利,仅损失30元/吨的权利费。
金融远期合约是最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它是交易双方在场外市场上通过协商,按约定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割日)买卖某种标的金融资产的合约。
金融期货(Financial Futures)是指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一般分为三类,货币期货、利率期货和指数期货。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中的一种,具有期货的一般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证券、货币、利率等。金融期货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市场,目前,金融期货在许多方面已经走在商品期货的前面,占整个期货市场交易量的80%,成为西方金融创新成功的例证。
金融期权(financial option),是一份合约,是以期权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指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的合约。具体地说,其购买者在向出售者支付一定费用后,就获得了能在规定期限内以某一特定价格向出售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的权利。 金融期权是赋予其购买者在规定期限内按双方约定的价格(协议价格Striking Price)或执行价格(Exercise Price)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某种金融资产(潜含金融资产 Underlying Financial Assets,或标的资产)的权利的合约。
㈤ 简述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权合约的区别
1.
金融期货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市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所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而期货合约则是由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适量的莫衷商品的标准化协议。金融期货合约的基础工具是各种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如外汇、债券、股票、价格指数等。换言之,金融期货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交易。
2.
金融期权合约是指合约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费用(称为期权费或期权价格),在约定日期内(或约定日期)享有按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合约卖方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的契约。
因此,金融期权的买入者在支付了期权费以后,就有权在合约所规定的某一特定时间或一段时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卖出者买进或向买进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现货期权)或者金融期权合约(期货期权)。当然,也可以不行使这一权利。
㈥ 金融期权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的区别
远期是大家商讨签订的合同,关于价格,交割时间,期限等都是大家商量。
金融期货是标准化的合约,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合约要素都是事先规定好的,买卖双方只需要报价。
金融远期可以不缴纳保证金,金融期货就必须加纳保证金,其实金融期货就是金融远期合约的标准化。
金融期货都在交易所交易。金融远期合约是场外交易。
期货交易与远期合同交易的相似之处是两者均为买卖双方约定于未来一定时期或某特定期间内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商品的契约。但两者又有很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如下:
(1)期货交易是标准化的契约交易,交易数量和交割时期都是标准化的,没有零星的交易,而远期合同交易的数量和交割时期是交易双方自行决定。
(2)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内公开进行的,便于了解时常行情的变化;而远期合同交易则没有公开而集中的交易市场,价格信息不容易获得。
(3)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既是期货交易履约的财力保证,又是期货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重要手段。而远期合同交易则由交双方自行商定是否收取保证金。
(4)期货交易由交易所结算或结算所结算,交易双方只有价格风险,而无信用风险;而远期合同则同时具有价格风险和信用风险。
(5)期货交易注重价格风险转移,远期交易的目的注重商品所有权转移。
(6)期货交易的合约,在商品交割期到来之前的规定时间内可以多次转手,允许交易双方在商品交割前通过反向买卖解除原合约的义务和责任,使买卖双方均能通过期货市场回避价格风险,而远期交易的合约在未到期之前很难直接转手,无论生产或经营发生什么变化,到期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际商品交割。
㈦ 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请举例说明。。。谢谢
一、标的物不同
1、金融期货:只有金融期货期权,而没有金融期权期货,即只有以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权交易,而没有以金融期权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交易。一般而言,金融期权的标的物多于金融期货的标的物。
2、金融期权:一般地说,凡可作期货交易的金融商品都可作期权交易。然而,可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商品却未必可作期货交易。
二、对称性不同
1、金融期货:金融期货交易的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称,即对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对方履约的权利,又有自己对对方履约的义务。
2、金融期权:金融期权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期权的买方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
三、履约保证不同
1、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均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金融期权交易中,只有期权出售者,尤其是无担保期权的出售者才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履约的义务。
四、现金流转不同
1、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时不发生现金收付关系,但在成交后,由于实行逐日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将因价格的变动而发生现金流转,即盈利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增加,而亏损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减少。当亏损方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规定的维持保证金时,他必须按规定及时缴纳追加保证金。
2、金融期权交易中,在成交时,期权购买者为取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必须向期权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但在成交后,除了到期履约外,交易双方格不发生任何现金流转。
五、盈亏特点不同
1、金融期货交易双方都无权违约也无权要求提前交割或推迟交割,而只能在到期前的任一时间通过反向交易实现对冲或到期进行实物交割。
而在对冲或到期交割前,价格的变动必然使其中一方盈利而另一方亏损,其盈利或亏损的程度决定于价格变动的幅度。因此,从理论上说,金融期货交易中双方潜在的盈利和亏损都是无限的。
2、金融期权交易中,由于期权购买者与出售者在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对称性,他们在交易中的盈利和亏损也具有不对称性。从理论上说,期权购买者在交易中的潜在亏损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支付的期权费,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却是无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