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在哪交易
『壹』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在哪里进行交易
开通股指期货户可以通过期货公司办理
『贰』 沪深300股指期货有哪些交易指令
你好,股指期货交易可以有两种指令: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
『叁』 沪深300期指怎样开户如何交易
沪深300股指期货开户需要在期货公司营业部现场办理。企业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须满足的要求:
已在期货公司开立期货资金账户。
具备符合企业实际的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可用资金要求: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交易编码的前连续五个交易日,期货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按期货公司要求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
法人投资者相关业务人员应具备参与金融期货交易必备的基础知识,其指定下达人必须参加中金所的知识测试,且得分必须不低于 80 分。
法人投资者须具备金融期货仿真交易经历或者期货交易经历。
交易方式: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交易制度:日内交易双向交易制度。(可买涨买跌,当日建仓即可平仓)
(3)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在哪交易扩展阅读:
指数成份股的选样空间,上市交易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非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股票价格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剔除其他经专家认定不能进入指数的股票。选样标准为选取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选样方法为先计算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总市值、日均流通市值、日均流通股份数、日均成交金额和日均成交股份数五个指标,再将上述指标的比重按2:2:2:2:1进行加权平均,然后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在前300位的股票。
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重。例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指数成份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1月初和7月初实施调整,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损的股票原则上不进入新选样本,除非这只股票影响指数的代表性。
沪深300指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日,以该日300只成份股的调整市值为基期,基期指数定为1000点,自2005年4月8日起正式发布。
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基日成份股的调整市值×1000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沪深300指数
『肆』 沪深300股指期货怎么交易
您好
交易产品
沪深当月合约IFL0 沪深下月合约IFL1 沪深下季合约IFL2 沪深隔季合约IFL3
沪深300股指期货
沪深300股指期货
交易制度
日内交易双向交易制度(可买涨买跌,当日建仓即可平仓)
涨跌幅限制
±10%
交易时间
交易日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15
杠杆比例
100倍资金杠杆比例
交易单位
合约数,最少交易0.05合约数,最多交易100合约数
计费方法
每一个指数点为300元
波动点数
指数最小波动点数0.2点
结算时间
每个交易日下午4点针对客户账户进行结算,收取留仓费等费用
交割制度
四项交易合约交割日期均为每周星期五(若遇节假日则提前到节假日的前一交易日)现金交割
交易类型
实时成交和委托成交(实时成交:按当前点位建仓成交,委托成交:客户自己设置点位委托成交,委托当天交易时间内有效,当日委托在未成交之前当日可以撤单)
可用资金
等于账户资金50%-占用资金-浮动盈亏的绝对值
建仓0.05手所需账户资金
建仓价*300*合约数*8%
强制平仓规则
当占用资金+浮动盈亏小于或者等于零时,系统自动平仓所有持仓单
『伍』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怎么买卖
和买卖股票一样,买卖股指期货也要报价,然后在计算机系统中竞价成交的。投资者以对指数走势的不同预期,报出不同的指数点,代表股指期货的价格。指数点的报价不是随便报多少就行的,而是要按照最小变动价位的规定报。
『陆』 目前挂牌交易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有哪几个
IF 1208,IF 1209,IF 1210,IF 1211,IF 1212.
IF 1301,IF 1302,IF 1303,IF 1304,IF 1305,IF 1306,IF 1307.
『柒』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期货合约
报价单位 指数点 最小变动价位 0.2点 合约月份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30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8%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同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交易代码 IF 上市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从公布的规则以及合约内容分析,有十大要点值得关注:一、交易时间较股市开盘早15分钟,收盘晚15分钟,投资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风险。二、涨跌停板幅度为10%,取消熔断,与股票市场保持一致。三、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8%,当前点位单手合约保证金需15-20万元左右。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可规避股市月末波动。五、遇涨跌停板,按“平仓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成交。六、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七、单个非套保交易账户的持仓限额为100手,当前点位账户限仓金额约在1500万元左右。八、出现极端行情时,中金所可谨慎使用强制减仓制度控制风险。九、自然人也可以参与套期保值。十、规则为期权等其他创新品种预留了空间。 早开盘15分钟 晚收盘15分钟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后交易日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也就是说,除了最后交易日外,沪深300股指期货开盘较股票市场早15分钟,收盘较股票市场晚15分钟。这一设计更有利于期货市场反映股票市场信息,便于投资者利用股指期货管理风险。
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表示,美国的期指市场是24小时交易,台湾地区则是早晚各增15分钟,与沪深300指数期货一样。期货作为一个价格发现的工具,比股市早15分钟开盘有利于市场各方对价格的发现。而比股市晚15分钟收盘,也是因为必须有一段时间来消化流动性,并让市场对第二天的价格作出预估,更好地发挥价格发现功能。 与股市一致均为10% 取消熔断机制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这一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货市场保持一致。
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本次修订取消了《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有关熔断制度的规定。
考虑季月合约的波动性可能较近月合约大,借鉴国内各商品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在规则中增加“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的规定;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50万元以上资金
为加强风险控制,此次业务规则修订稿将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同时,为保证单边市下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了单边市下对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限制性规定。
修订稿规定,“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而此前的《风险控制办法》则规定:“Dt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计涨跌幅度小于16%的,Dt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12%收取,收取标准已高于12%的按照原标准收取”。同时,修订稿也删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保证金恢复正常标准”和“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正常标准收取”的规定。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12%并非投资者最终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根据商品期货市场经验,期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征2到5个百分点。以沪深300指数的点位计算,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20万左右资金。 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 规避月末波动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根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进行交割。这与国外股指期货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业内人士表示,股票市场通常有“月末效应”,许多法人单位因做账原因,会频繁进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动会较大。而股指期货也有“到期日效应”,许多资金会在到期日平仓,导致价格波动。如果两个市场的波动叠加在一起,会增大市场的波动,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如今将交割日定在第三个周五,基本就可以在当月中旬进行交割,避免出现月末剧烈市场波动。 涨跌停板成交“平仓挂单优先”
股指期货连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一点与A股市场相类似;但在遇到涨跌停板的极端行情之时,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是因为股指期货采用双向交易,投资者既可以开多仓,也可以开空仓。
股指期货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
为防止部分会员和客户利用技术优势影响交易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对于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采取相关措施加以限制。 基金、保险头寸可能会“隐藏”起来
任何一张股指期货合约挂牌交易后,只要其单边持仓量达到1万手以上,即被视作“活跃月份合约”。中金所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市场人士推测,基金、保险等大资金未来有望成为与中金所直连的非结算会员,也就是说,未来基金、保险等大资金的股指期货交易头寸可能会被很好地“隐藏”起来。
这与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习惯有很大不同。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会员分为两种,即自营会员和非自营会员。无论是哪种会员,只要其交易的合约达到信息公开标准,交易所就会公布其成交量和持仓量。 单个账户限额约9000万元
中金所发布《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标准的通知》,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由1200手调升至5000手。若以当前点位计算,每手合约面值100万元、保证金比例15%计算,单个交易账户的限仓金额约在9000万元左右。
除了对单个账户进行限仓管理,中金所还将对单个结算会员进行限仓。限仓标准将按照每日结算后,某一合约单边的总持仓量计算。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大户的监管,中金所规定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或者客户不同客户号的持仓及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持仓合并计算;增加“客户的持仓尚未满足相关大户标准,但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大户报告”的规定。 极端行情下谨慎使用强制减仓
借鉴国内期货市场处置极端行情的经验,中金所保留了在连续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减仓的制度,即将当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为成交平仓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考虑到这种制度虽然化解风险简单有效、但是对于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现极端行情时才能谨慎使用。
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十六条“期货价格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采用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按一定原则减仓等措施化解风险”的规定,将股指期货强制减仓的执行条件改为“期货交易连续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捌』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一、如下图
(8)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在哪交易扩展阅读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从这里不难看出,交易保证金依保证金比率和合约价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证金是被合约占用的资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投资者期货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超过交易保证金的那部分为可用资金,投资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资金不可为负,否则意味着交易保证金不足,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补足,将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因此,投资者必须随时关注自己期货保证金账户中资金余额的情况。
这里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15%是最低交易保证金要求,并非今后实际交易中的保证金比率。实际交易时保证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货公司还会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率基础上再上浮几个百分点。保证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会根据市场风险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保证金比率。
『玖』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如何确定
你好,在《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定为合约价值的12%。中金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进行调整。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普通客户无法直接在中金所开设保证金账户,只有在符合规定的的期货公司开立保证金账户来进行交易和结算,相应的期货公司为了更严格地控制客户的风险,一般会在中金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基础上再上浮2—3个百分点,具体比例依客户开户的期货公司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