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期权的监管机构
① 期货期权属不属于金融机构的创新
同志你好,国外期权发展已经几十年了,期权是属于股票期货的金融衍生品。目前看,全球期权的交易量是非常大的,可以说,在国外期权是非常成熟主流的交易品种了。
但是在国内,算是一个非常新的品种了。说句搞笑的,国内的大部分散户,连股票期货都做不动,就更别说期权这么复杂的玩意了。当然了,我相信国内的 机构,也没几个能把期权玩的滴溜溜的转的。
但是,如果你有兴趣做期权,我倒是可以教你如何玩的。
按国内目前的做法,期权好像都准备做市商的,做市商意味着和期货公司对赌,对赌意味着更难占到便宜,意味着手续费,保证金都很高。目前唯一可以占到便宜的就是国内的期权机构的水平和散户一样低的可以。这也是机遇了,希望有想法做期权的朋友,都可以抓住机会
② 期货和期权的区别
期货是现在进行买卖,但是在将来进行交收或交割的标的物,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还可以是金融指标。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买卖期货的合同或者协议叫做期货合约。买卖期货的场所叫做期货市场。
期权又称为选择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衍生性金融工具。从其本质上讲,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和义务分开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而义务方必须履行。在期权的交易时,购买期权的一方称作买方,而出售期权的一方则叫做卖方;买方即是权利的受让人,而卖方则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利的义务人。 来自云掌财经望采纳谢谢啊
③ 期货与期权的区别
期货与期权的区别如下:
1.标的物方面: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标准的期货合约;而期权交易的标的物则是一种买卖的权利。期权的买方在买入权利后,便取得了选择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既可以行权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也可以放弃行使权利;当买方选择行权时,卖方必须履约。
2.投资者权利与义务方面:期货合同是双向合约,交易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如果不愿实际交割,则必须在有效期内对冲。而期权是单向合约,期权的买方在支付权利金后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买卖期权合约的权利,不必承担义务。
3.履约保证方面:在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都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在期权交易中,买方最大的风险限于已经支付的权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而卖方面临较大风险,因而必须缴纳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4.盈亏的特点方面:期货的交易是线性的盈亏状态,交易双方则都面临着无限的盈利和无止境的亏损。期权交易是非线性盈亏状态,买方的收益随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其最大亏损只限于购买期权的权利金;卖方的亏损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最大收益(即买方的最大损失)是权利金。
5.作用与效果方面:期货的套期保值不是对期货而是对期货合约的标的金融工具的实物(现货)进行保值,由于期货和现货价格的运动方向会最终趋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护现货价格和边际利润的效果。期权也能套期保值,对买方来说,即使放弃履约,也只损失保险费,对其购买资金保了值;对卖方来说,要么按原价出售商品,要么得到保险费也同样保了值。
(3)期货期权的监管机构扩展阅读:
期货(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金融工具。
参考资料:网络-期货网络-期权
④ 期货期权的期权现状
国际市场期货期权交易区域已经从欧美等发达国家扩展到韩国、印度和巴西等亚洲、南美洲区域,尤其是二元期权交易,因为简单易懂,门槛较低同时风险预先可控等特点而迅速蓬勃发展,一些传统金融机构目前均提供柜台市场(0TC)的二元期权合约,而在线的二元期权则更受到投资者欢迎。期权在国际衍生品市场上表现出的勃勃生机和活力,期权交易俨然已经成为国际交易所衍生产品的主力军,这也给后起的我国期权市场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难得的机遇。目前全球最大的二元期权交易平台Meetrader已经提供包括期货期权、外汇期权、指数期权、股票期权等多种期权合约
国内推出期权交易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成熟的期权理论为国内市场推出期权交易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其次,国际上成功的期权市场运作经验也为国内推出期权交易提供了有力的经验支持。最后,国内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逐步扩大的期市规模为推出期权交易提供了坚强的物质基础。
此外,国内期货市场逐步完善的制度建设也为期权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而国内几大交易所十几年来对于期权的潜心研究、技术及制度准备为国内推出期权交易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和实践基础。期货公司研究队伍的蓬勃壮大和水平的不断提升为期权市场提供了充足的后备人才,并为投资者教育提供了充裕的师资队伍。
从监管角度看,在世界范围,建立集中统一的全国性机构统管证券和期货、期权市场已成为发展趋势。我国仿效美国采用了集中立法型监管体制,设有全国性的监管机构,负责总体监管金融市场,而这类机构通常得到政府的充分授权,具有足够的权威来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监管措施具有强制性。
依法确立中国证监会作为股指期权市场的主管部门,将有利于对期权的监管,保障监管的高效性。加之交易所、期货业协会自律组织的协助,我国对期权等高级衍生品的监管体系已经趋于完善。因此,国内推出期权交易是具备完善有力的监管机制的,并且符合国际期权市场发展路径。
另外,商品期权对资本市场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完善衍生品市场的品种体系,活跃期货、期权和现货之间的交易;二是提高衍生性市场的操作水平,为期货、现货市场的平稳运行和投资者理性参与保驾护航。当然,推动期权市场快速发展应当具备相应的IT技术、对从业人员及客户的全面培训及完善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等。
据了解,国内三大商品交易所从很早起就开始研究期权。大商所对于期权的研究同样始于2002年,不过主要集中在大豆期货期权上。2002年大商所完成了《大豆期货期权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初步制订了大豆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管理办法。2004年8月份,大商所成立了期权研究小组,并正式启动了包含期权交易模式的六期新系统设计工作,2007年该系统上线。
郑商所自1995年开始研究期权,并在1995年6月份成为国内唯一一家加入国际期权协会的交易所,之后连续多年参加了国际期权市场协会的年会,并多次派人到国外发达期权市场去进行学习。1997年8月份郑商所设计了期权的交易方案,包括交易细则、操作系统、报价显示屏等,并在98年进一步完善了期权交易细则。
上期所对于期权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2002年5月上期所正式成立了铜期权开发课题组,此后围绕铜期权的品种开发、交易机制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等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并召开了多次研讨会。2004年上期所引入了国际先进的SPAN系统,并加入了FOA(期货与期权协会)。上期所对于期权的研究目前已经获得了长足的进展。
此外,各期货公司其实也早就开始了对期权的研究。例如:南华期货在很多年前就引入了国际知名的资讯系统Bloomberg和Reuters,这两个系统中有全球期权市场的最新信息,同时还可以设计大量而丰富的期权策略。
⑤ 美国股指期货法律监管机构有哪些
美国对金融体系的监管机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另外一个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
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简称美国证监会(SEC),于1933年美国国会成立的政府委员会,通过了《1933证券法案》和《1934证券交易法案》,负责监督证券市场及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负责监督美国的企业收购项目。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1974年由美国国会建立,最初任务是监管美国的商品期货和期权市场。以后CFTC的任务范围逐渐更新和扩展,尤其是在得到Commodity Futures Modernization Act of 2000(CFMA)的授权后。负责监管商品期货、期权和金融期货、期权市场。CFTC的任务在于保护市场参与者和公众不受与商品和金融期货、期权有关的诈骗、市场操纵和不正当经营等活动的侵害,保障期货和期权市场的开放性、竞争性的和财务上的可靠性。
⑥ 证监会对股票期货交易如何监管
证监会主要的职责。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五)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