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金融期货的期货合约
『壹』 金融期货合约内容
金融股指期货的合约一般是按标的指数的点位相当于多少钱的价值来算的,如沪深300指数期货每一个指数点在期货合约代表300元的合约价值,恒生指数期货每一个指数点在期货合约代表50港元的合约价值。这些合约里的条款规定一般是该合约期货所在的交易所自行规定的。
『贰』 金融期权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的区别
远期是大家商讨签订的合同,关于价格,交割时间,期限等都是大家商量。
金融期货是标准化的合约,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合约要素都是事先规定好的,买卖双方只需要报价。
金融远期可以不缴纳保证金,金融期货就必须加纳保证金,其实金融期货就是金融远期合约的标准化。
金融期货都在交易所交易。金融远期合约是场外交易。
期货交易与远期合同交易的相似之处是两者均为买卖双方约定于未来一定时期或某特定期间内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商品的契约。但两者又有很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如下:
(1)期货交易是标准化的契约交易,交易数量和交割时期都是标准化的,没有零星的交易,而远期合同交易的数量和交割时期是交易双方自行决定。
(2)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内公开进行的,便于了解时常行情的变化;而远期合同交易则没有公开而集中的交易市场,价格信息不容易获得。
(3)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既是期货交易履约的财力保证,又是期货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重要手段。而远期合同交易则由交双方自行商定是否收取保证金。
(4)期货交易由交易所结算或结算所结算,交易双方只有价格风险,而无信用风险;而远期合同则同时具有价格风险和信用风险。
(5)期货交易注重价格风险转移,远期交易的目的注重商品所有权转移。
(6)期货交易的合约,在商品交割期到来之前的规定时间内可以多次转手,允许交易双方在商品交割前通过反向买卖解除原合约的义务和责任,使买卖双方均能通过期货市场回避价格风险,而远期交易的合约在未到期之前很难直接转手,无论生产或经营发生什么变化,到期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际商品交割。
『叁』 金融期货合约名词解释
金融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个日期以成交时所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契约。金融期货合约设计成标准化合约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避免实物交割。
『肆』 金融期货合约有哪些特征
金融期货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市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所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而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买卖对象或标的物,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了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金融期货合约的基础工具是各种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如外汇、债券、股票、价格指数等。换言之,金融期货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交易。
金融期货合约交易的特点是市场波动大,点数价值高,这是金融期货合约交易风险高的一个原因。而且金融期货合约交易的套利空间很大,金融现货市场本身具有额外费用低、流动性好以及容易进行这些特点,所以会吸引了一批有实力的机构专门从事期现套利交易,就给散户也带来了机会。
『伍』 金融期货合约和金融远期合约什么区别
期货交易与远期合同交易的相似之处是两者均为买卖双方约定于未来一定时期或某特定期间内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商品的契约。但两者又有很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如下:
(1) 期货交易是标准化的契约交易,交易数量和交割时期都是标准化的,没有零星的交易,而远期合同交易的数量和交割时期是交易双方自行决定。
(2) 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内公开进行的,便于了解时常行情的变化;而远期合同交易则没有公开而集中的交易市场,价格信息不容易获得。
(3) 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既是期货交易履约的财力保证,又是期货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重要手段。而远期合同交易则由交双方自行商定是否收取保证金。
(4) 期货交易由交易所结算或结算所结算,交易双方只有价格风险,而无信用风险;而远期合同则同时具有价格风险和信用风险。
(5)期货交易注重价格风险转移,远期交易的目的注重商品所有权转移。
(6)期货交易的合约,在商品交割期到来之前的规定时间内可以多次转手,允许交易双方在商品交割前通过反向买卖解除原合约的义务和责任,使买卖双方均能通过期货市场回避价格风险,而远期交易的合约在未到期之前很难直接转手,无论生产或经营发生什么变化,到期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际商品交割。
『陆』 金融期货合约的特点
金融期货合约的特点为:
1、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2、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货价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喊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3、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4、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6)简述金融期货的期货合约扩展阅读:
种类
1、农产品期货: 1848年CBOT(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诞生后最先出现的期货品种。主要包括小麦、大豆、玉米等谷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经济作物和木材、天胶等林产品。
2、金属期货:最早出现的是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铜,已发展成以铜、铝、铅、锌、镍为代表的有色金属和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两类。
3、能源期货: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石油危机直接导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货的产生。市场上主要的能源品种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4、外汇期货: 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浮动汇率制引发的外汇市场剧烈波动促使人们寻找规避风险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率先推出外汇期货合约。在国际 外汇市场上,交易量最大的货币有 7种,美元,德国马克,日圆,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圆和法国法郎。
5、利率期货: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国民抵押协会债券期货合约。利率期货主要有两类——短期利率期货合约和长期利率期货合约,其中后者的交易量更大。
6、股指期货:随着证券市场的起落,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能规避风险实现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现在全世界交易规模最大的股指合约是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 S&P500指数合约。
『柒』 什么是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货合约主要有几大类
金融期货有三个种类:货币期货、利率期货、指数期货
『捌』 金融远期合约和金融期货的区别
金融期货与金融远期合约的区别。金融期货是在金融远期合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二者最大的共同点是均采用先成交.后交剖的交易方式,但二者也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交易地点不同.期货与远期交易的第一个差别在于期货必须在指定的交易所内交易。期货合约在交易厅内公开、公平交易.交易所必须保证让当时的买卖价格能及时并广泛传播出去,使得期货从交易的透明化中享受到交易的优点。而远期交易的市场组织较为松散,投有交易所.也没有集中交易地点.交易方式也不是集中式的.
第二.合约形式不同。金傲期货合灼是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化合约.对于交易的金触商品的品质、数最及到期日、交易时间、交荆等级都有严格而详尽的规定。而远期合约对于交易商品的品质、教最、交别日期等,均由交易双方自行决定,没有周定的脱格和标准。
第三.保证金缴纳与结算时间不同。远期合约交易通常不级纳保证金,合约到期后才结算盈亏.期货交易则不同,必须在交易前欺纳合约金倾的5%-10肠作为保征金.并由清算公司进行逐日结算,如有盈余.可以支取.如有损失且账面保证金低于维持水平时.必须及时补足.这足避免交易所信用危机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头寸的结束方法不同。结束期货头寸的方法有三种:一是由对冲或反向操作结束原有头寸,即买卖与原头寸数且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二是采用现金或现货交割;二是实行期货转现货交易(exchange for physicals).在期货转现货交易中.两位交易人承诺波此交换现货与以该现货为标的的期货合约。远期交易由于是交易双方依各自的需资而形成的协议.因此,价格、数峨、期限均无规格.倘若一方中途违约.通常不易找到第三者能无条件接杆承受该权利与义务.因此,违约一方只有提供额外的优感条件要求解约或找到第三者接替承受原有的权利义务。
第五.交易的参与者不同.远期合约的参与者大多是专业化生产商、负易商和金融机构.而期货交易具有更大众意义.市场的流动性和效串都很高。参与交易的可以是银行、公司.财务机构、个人等。
『玖』 金融期货合约有哪些特征
1是标准化合约;
2具有很强的流动性;
3、在交易所内进行;
4合约履行由交易所或清算公司提供担保,违约风险低;
5期货价格由交易所中众多买家和卖家公开竞价确定;
6交割方式:大部分平仓;
7结算方式:每日结算;
8由交易所提供履约担保;
9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10交易双方所承担的盈亏风险是无限的;
11买卖双方都必须缴纳保证金;
『拾』 简述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权合约的区别
1.
金融期货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市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所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而期货合约则是由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适量的莫衷商品的标准化协议。金融期货合约的基础工具是各种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如外汇、债券、股票、价格指数等。换言之,金融期货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交易。
2.
金融期权合约是指合约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费用(称为期权费或期权价格),在约定日期内(或约定日期)享有按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合约卖方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的契约。
因此,金融期权的买入者在支付了期权费以后,就有权在合约所规定的某一特定时间或一段时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卖出者买进或向买进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现货期权)或者金融期权合约(期货期权)。当然,也可以不行使这一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