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期权
A. 中国四大期权交易所及其所有期货合约简介
这是有多懒?中国哪里还期权交易所了?交易所的合约一个一个查又不会累死。
B. 金融期权交易VS金融期货交易 异同
期权是一种权利,到时候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而期货交易,就是一种金融交易方式,只要交易了就要必须行使
C. 各交易所期权保证金计算
你好,模拟交易中,保证金有相应的计算公式,以较大的可能性覆盖了连续两个交易日的违约风险,并且在计算时去掉了虚值部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比如,假设50ETF的现价为1.478元,客户卖出一张行权价为1.3元的认购期权,则投资者最低需要缴纳初始保证金4137元(证券公司可能还会在此最低标准基础上进行一定比例上浮)。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卖出开仓前需先缴纳至少4137元的初始保证金。此后每日收盘后,根据最新的结算价还会计算维持保证金,出现不足时投资者需要进行补足。
D. 中国金融市场 哪些可以做期权交易和卖空
权证就是一种期权,随着去年长虹权证的到期退市,现在暂时已经没有权证了。
做空只是一种方式,“融券”就是一种卖空方式,就是找证券公司借股票卖出去,以后再把它买回来还给证券公司,如果卖出后,股价下跌,你就赚了,反之你就亏了。
像期货,外汇都有卖空机制,可以卖空。这其中影响力最大的就是股指期货。
E. 金融期权交易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区别是什么
期货与期权的区别
(1)标的物不同
(2)投资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3)履约保证不同
(4)现金流转不同
(5)盈亏的特点不同
(6)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
F.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简介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积极筹划推出期权,并深入研究开发国债、外汇期货及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2010年4月16日,中金所已正式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IF1005、IF1006、IF1009、IF1012合约的挂牌基准价格为3399点。2015年,中金所正式推出了10年期国债期货和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 。
董事会设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日常决策、管理、执行机构。董事会下设有交易、结算、薪酬、风险控制、监察调解等专门委员会。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期货大厦内挂牌,成为继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之后的中国内地的第四家期货交易所,也是中国内地成立的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该交易所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制,这也是中国内地首家采用公司制为组织形式的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人民币。出资股东分别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5家股东分别出资1亿元人民币,按照中国证监会前期任命,朱玉辰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任总经理。上市品种由沪深300指数期货首发登场。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对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积极筹划推出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并深入研究开发国债、外汇期货及外汇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
如果说金融业是一国国民经济体系的皇冠,那么金融衍生品就是这只皇冠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但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却十分滞后,从新加坡、日本的人民币NDF市场到CME人民币期货的推出,从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的中国指数期货(CX)到新加坡交易所(SGX)近期推出的新华富时A50股指期货,均不见中国金融期货的身影,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已经陷入腹背受敌的尴尬境地!国际定价中心一旦确立,将是比较稳固的,甚至是不可逆的,这从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上百年来一直掌控全球有色金属定价权至今无法撼动中可见一斑。因此,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建立,将为抓住金融市场定价话语权奋力一搏,令人们充满期待。
G. 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是什么
有以下区别:
1、定义不同。金融期货,英文名称Financial Futures,是指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金融期权,英文financial option,是一份合约,是以期权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指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的合约。
2、标的物不同。在实践中,只有金融期货期权,而没有金融期权期货,即只有以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权交易,而没有以金融期权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交易。
3、作用不同。人们利用金融期权进行套期保值,若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可通过执行期权来避免损失;若价格发生有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又可通过放弃期权来保护利益。
(7)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期权扩展阅读:
二者相似的功能。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有着相似的功能。从一定的意义上说,金融期权是金融期货功能的延续和发展,具有与金融期货相同的套期保值和发现价格的功能,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工具。
H.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二章 品种与合约
第四条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交易品种。
第五条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第六条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第七条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低交易保证金、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后交易日、交割方式、交易代码等。
第八条期权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执行价格间距、卖方交易保证金、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后交易日、执行方式、交易代码等。
第九条合约的附件与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I. 简述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权合约的区别
金融期货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市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所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而期货合约则是由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适量的莫衷商品的标准化协议。金融期货合约的基础工具是各种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如外汇、债券、股票、价格指数等。换言之,金融期货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交易。
金融期权合约是指合约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费用(称为期权费或期权价格),在约定日期内(或约定日期)享有按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合约卖方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的契约。
因此,金融期权的买入者在支付了期权费以后,就有权在合约所规定的某一特定时间或一段时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卖出者买进或向买进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现货期权)或者金融期权合约(期货期权)。当然,也可以不行使这一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