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合约都在交割
⑴ 股指期货是不是每个月都有交割的
现在 交易的和约 月份
1 1 2 3 6
2 2 3 6 9
3 3 4 6 9
4 4 5 6 9
5 5 6 9 12
6 6 7 9 12
7 7 8 9 12
8 8 9 12 3
9 9 10 12 3
10 10 11 12 3
11 11 12 3 6
12 12 1 3 6
如果现在是10月
那么当月合约10月,下月合约11月,两个季月就是12月和来年年3月
到了10月15号最后交易日,10月合约摘牌,当月合约变成11月,下月合约是12月,后面两个季月变成来年3月和6月
到了11月15号最后交易日,11月合约摘牌,当月合约变成12月,下月合约是1月,后面两个季月还是3月和6月.
⑵ 金融远期合约和金融期货的区别
金融期货与金融远期合约的区别。金融期货是在金融远期合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二者最大的共同点是均采用先成交.后交剖的交易方式,但二者也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交易地点不同.期货与远期交易的第一个差别在于期货必须在指定的交易所内交易。期货合约在交易厅内公开、公平交易.交易所必须保证让当时的买卖价格能及时并广泛传播出去,使得期货从交易的透明化中享受到交易的优点。而远期交易的市场组织较为松散,投有交易所.也没有集中交易地点.交易方式也不是集中式的.
第二.合约形式不同。金傲期货合灼是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化合约.对于交易的金触商品的品质、数最及到期日、交易时间、交荆等级都有严格而详尽的规定。而远期合约对于交易商品的品质、教最、交别日期等,均由交易双方自行决定,没有周定的脱格和标准。
第三.保证金缴纳与结算时间不同。远期合约交易通常不级纳保证金,合约到期后才结算盈亏.期货交易则不同,必须在交易前欺纳合约金倾的5%-10肠作为保征金.并由清算公司进行逐日结算,如有盈余.可以支取.如有损失且账面保证金低于维持水平时.必须及时补足.这足避免交易所信用危机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头寸的结束方法不同。结束期货头寸的方法有三种:一是由对冲或反向操作结束原有头寸,即买卖与原头寸数且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二是采用现金或现货交割;二是实行期货转现货交易(exchange for physicals).在期货转现货交易中.两位交易人承诺波此交换现货与以该现货为标的的期货合约。远期交易由于是交易双方依各自的需资而形成的协议.因此,价格、数峨、期限均无规格.倘若一方中途违约.通常不易找到第三者能无条件接杆承受该权利与义务.因此,违约一方只有提供额外的优感条件要求解约或找到第三者接替承受原有的权利义务。
第五.交易的参与者不同.远期合约的参与者大多是专业化生产商、负易商和金融机构.而期货交易具有更大众意义.市场的流动性和效串都很高。参与交易的可以是银行、公司.财务机构、个人等。
⑶ 期货合约是什么时候交割呢
期货合约交割时间是指合约月份的16日至20日。
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
期货合约交割方式有现金交割、实物交割两类:现金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核算交易双方买卖价格与到期日结算价格相比的差价盈亏,把盈亏部分分别结算到相应交易方,期间不涉及标的实物交割;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卖方将相应货物按质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买方向交易所交付相应货款,履行期货合约。
一般金融证券类期货合约以现金交易为主,商品期货合约以实物交割方式为主。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⑷ 进入期货交割月合约一定要交割吗
必须交割。
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交割方式有现金交割、实物交割两类:现金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核算交易双方买卖价格与到期日结算价格相比的差价盈亏,把盈亏部分分别结算到相应交易方,期间不涉及标的实物交割;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卖方将相应货物按质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买方向交易所交付相应货款,履行期货合约。一般金融证券类期货合约以现金交易为主,商品期货合约以实物交割方式为主。
根据期货交易条例,进入交割月的期货合约必须进行提高保证金,同时在最后交易日收盘前需要进行一个平仓处理,对于需要进行实物交割的需要进行申报,并且注册仓单。然后在交割日期内进行交割。
⑸ 股指期货是如何交割的
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合约交易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
合约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交易方式。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0-9:15,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
(5)金融期货合约都在交割扩展阅读:
主要功能
风险规避
股指期货的风险规避是通过套期保值来实现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反向操作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股票市场的风险可分为非系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两个部分,非系统性风险通常可以采取分散化投资的方式将这类风险的影响减低到最小程度,而系统性风险则难以通过分散投资的方法加以规避。
股指期货具有做空机制,股指期货的引入,为市场提供了对冲风险的工具,担心股票市场会下跌的投资者可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对冲股票市场整体下跌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减轻集体性抛售对股票市场造成的影响。
价格发现
股指期货具有发现价格的功能,通过在公开、高效的期货市场中众多投资者的竞价,有利于形成更能反映股票真实价值的股票价格。期货市场之所以具有发现价格的功能,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众多,价格形成当中包含了来自各方的对价格预期的信息。
另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倍数高、指令执行速度快等优点,投资者更倾向于在收到市场新信息后,优先在期市调整持仓,也使得股指期货价格对信息的反应更快。
⑹ 为什么金融期货合约要在合约到期前做对冲交易避免实物交割
因为没有意义。金融期货的现金交割,换句话是用人民币去换人民币。商品期货交割最少能看见物品。而金融期货交割除了更麻烦和占用资金成本外基本上就是浪费时间。
⑺ 金融期货交易中,极少合约到期进行交割交收,绝大多数的期货合约是通过做相反交易实现对冲而平仓的。
就是说大部分的持仓都不会现金交割的,而是直接平仓了。
⑻ 金融期货中的实物交割有哪些
金融期货中的实物交割一般是现金交割.
金融期货与商品期货的6点区别
1.金融期货没有实际的标的资产(如股指期货等),而商品期货交易的对象是具有实物形态的商品,例如,农产品、金属等。
2.金融期货的交割具有极大的便利性。商品期货的交割比较复杂,除了对交割时间、地点、交割方式都有严格的规定以外,对交割等级也要进行严格划分。而金融期货的交割一般采取现金结算,因此要简便得多。此外,即使有些金融期货(如外汇期货和债券期货)发生实物交割,但由于这些产品具有同质性以及基本上不存在运输成本。
3.有些金融期货适用的到期日比商品期货要长,美国政府长期国库券的期货合约有效期限可长达数年。商品期货价格,尤其是农产品期货价格受季节性因素的影响非常明显。
4.持有成本不同。将期货合约持有到期满日所需的成本费用即持有成本,包括三项:贮存成本、运输成本、融资成本。各种商品需要仓储存放,需要仓储费用,金融期货合约不需要贮存费用。如果金融期货的标的物存放在金融机构,则还有利息,例如,股票的股利、债券与外汇的利息等,有时这些利息会超出存放成本,产生持有收益(即负持有成本)。
5.金融期货的交割价格盲区大大缩小。在商品期货中,由于存在较大的交割成本,这些交割成本给多空双方均带来一定的损耗。在金融期货中,由于不存在运输成本和入库出库费,这种价格盲区就大大缩小了。
6.金融期货中逼仓行情难以发生。在商品期货中,有时会出现逼仓行情,它通常表现为期现价格存在较大的差异,并且超过了合理的范围。更严重的逼仓是操纵者同时控制现货和期货。金融期货中逼仓行情之所以难以发生,首先是因为金融现货市场是一个庞大的市场,庄家不易操纵;其次是因为强大的期现套利力量的存在,他们将会埋葬那些企图发动逼仓行情的庄家;最后,一些实行现金交割的金融期货,期货合约最后的交割价就是当时的现货价,这等于是建立了一个强制收敛的保证制度。
(节选自中国期货业协会《金融期货基础知识培训讲义》)【来源:证券时报】
⑼ 期指交割是什么意思
期指交割我们一般说的都是(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在交割日进行交割。2014年4月16号,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正式上市交易,那么我国现在就有三大股指了。
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股指期货交易及交割地点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这个合约都有约定的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约定的最后履约时间到了,买卖双方必须平仓(解除合约)或交割(现金结算)。
比如合约代码IF1504 表示沪深300(IF代号)指数合约,2015年4月份的合约。 那么他在4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就是股指交割日,当天收盘后会对当期所有的持仓客户进行交割,全部结算。在这天以后这个合约就没有了。那么继续下个月的合约,也就是IF1505。
通俗的讲,期指交割,就是交割日当天对于交易双方来说,就是指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银货两讫,结清手续。
参考股指交割日:http://ke..com/link?url=79l9rbJNKAjj_QrleBiXbIaklsjgVL94Dp-
⑽ 我想询问一下,我看书上说金融期货交易其实是金融期货合约交易,不做实物交割,那么不是和期货交易的定义
金融期货也有交割,主要针对的是一些具备操作性的金融期货产品,比如国债期货,外汇期货等等。至于指数期货,这个太复杂,不可能像商品期货那样,因为每一个指数期货包含的股份组合都很复杂,所以一般采取现金交割的方式,这个希望你另外去了解,我不做说明了。
对于可交割的期货合约,如果是散户,到期后只能平仓,不允许申请交割,和你平时平仓一样。能进入交割程序的只能是有资质的机构交易者,而且必须事先申请,否则到期也是平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