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期货与期权现状
❶ 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的区别
你好,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
(1)基础资产不同。一般地说,凡可作期货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可作期权交易。然而,可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工具却未必可作期货交易。
(2)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称,即对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对方履约的权利,又有自己对对方履约的义务。而金融期权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期权的卖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3)履约保证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均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而在金融期权交易中,只需期权出售者开立保证金账户并缴纳保证金。
(4)现金流转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时不发生现金收付关系,但在成交后,由于实行逐日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将因价格的变动而发生现金流转。而在金融期权交易中,在成交时,期权购买者为取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必须向期权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但在成交后,除了到期履约外,交易双方将不发生任何现金流转。
(5)盈亏特点不同。理论上说,金融期货交易中双方潜在的盈利和亏损都是无限的。期权购买者在交易中的潜在亏损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支付的期权费,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却是无限的,相反,期权出售者在交易中所取得的盈利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收取的期权费,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却是无限的。
(6)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效果不同。利用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在避免价格不利变动造成损失的同时,也必须放弃若价格有利变动可能获得的利益。利用金融期权进行套期保值,若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又可通过放弃期权来保护利益。
❷ 股票期权交易的全球现状
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1973.4.26*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1974*太平洋证券交易所(PC)1976*费城证券交易所(PHEX)1975*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1982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1976奥地利*维也纳证券交易所--期权市场比利时比利时期货期权交易所1985巴西*里约热内卢证券交易所*圣保罗证券交易所1979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1982*蒙特利尔证券交易所。
1982*温哥华证券交易所1984智利*圣地亚哥证交易所丹麦*哥本哈根证券交易所芬兰*赫尔辛基证券与衍生品交易所法国巴黎期权交易所(MON EP)1987德国德国交易所1990中国香港*香港证券交易所1995意大利意大利衍生品市场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1989*大阪证券交易所1987荷兰阿姆斯特丹交易所期权市场1978新西兰新西兰期货期权交易所挪威*奥斯陆证券交易所新加坡*新加坡证券交易所1984南非*约翰内斯堡证交所—权益类期权市场西班牙西班牙期权交易所瑞典苏黎世期货期权市场1988瑞士瑞士交易所英国伦敦国际金融期货及其权交易所(LIFFE)1978OMLX,伦敦证券与衍生品交易所1989注:标*者为证券交易所。
❸ 期货期权的期权现状
国际市场期货期权交易区域已经从欧美等发达国家扩展到韩国、印度和巴西等亚洲、南美洲区域,尤其是二元期权交易,因为简单易懂,门槛较低同时风险预先可控等特点而迅速蓬勃发展,一些传统金融机构目前均提供柜台市场(0TC)的二元期权合约,而在线的二元期权则更受到投资者欢迎。期权在国际衍生品市场上表现出的勃勃生机和活力,期权交易俨然已经成为国际交易所衍生产品的主力军,这也给后起的我国期权市场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难得的机遇。目前全球最大的二元期权交易平台Meetrader已经提供包括期货期权、外汇期权、指数期权、股票期权等多种期权合约
国内推出期权交易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成熟的期权理论为国内市场推出期权交易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其次,国际上成功的期权市场运作经验也为国内推出期权交易提供了有力的经验支持。最后,国内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逐步扩大的期市规模为推出期权交易提供了坚强的物质基础。
此外,国内期货市场逐步完善的制度建设也为期权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而国内几大交易所十几年来对于期权的潜心研究、技术及制度准备为国内推出期权交易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和实践基础。期货公司研究队伍的蓬勃壮大和水平的不断提升为期权市场提供了充足的后备人才,并为投资者教育提供了充裕的师资队伍。
从监管角度看,在世界范围,建立集中统一的全国性机构统管证券和期货、期权市场已成为发展趋势。我国仿效美国采用了集中立法型监管体制,设有全国性的监管机构,负责总体监管金融市场,而这类机构通常得到政府的充分授权,具有足够的权威来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监管措施具有强制性。
依法确立中国证监会作为股指期权市场的主管部门,将有利于对期权的监管,保障监管的高效性。加之交易所、期货业协会自律组织的协助,我国对期权等高级衍生品的监管体系已经趋于完善。因此,国内推出期权交易是具备完善有力的监管机制的,并且符合国际期权市场发展路径。
另外,商品期权对资本市场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完善衍生品市场的品种体系,活跃期货、期权和现货之间的交易;二是提高衍生性市场的操作水平,为期货、现货市场的平稳运行和投资者理性参与保驾护航。当然,推动期权市场快速发展应当具备相应的IT技术、对从业人员及客户的全面培训及完善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等。
据了解,国内三大商品交易所从很早起就开始研究期权。大商所对于期权的研究同样始于2002年,不过主要集中在大豆期货期权上。2002年大商所完成了《大豆期货期权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初步制订了大豆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管理办法。2004年8月份,大商所成立了期权研究小组,并正式启动了包含期权交易模式的六期新系统设计工作,2007年该系统上线。
郑商所自1995年开始研究期权,并在1995年6月份成为国内唯一一家加入国际期权协会的交易所,之后连续多年参加了国际期权市场协会的年会,并多次派人到国外发达期权市场去进行学习。1997年8月份郑商所设计了期权的交易方案,包括交易细则、操作系统、报价显示屏等,并在98年进一步完善了期权交易细则。
上期所对于期权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2002年5月上期所正式成立了铜期权开发课题组,此后围绕铜期权的品种开发、交易机制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等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并召开了多次研讨会。2004年上期所引入了国际先进的SPAN系统,并加入了FOA(期货与期权协会)。上期所对于期权的研究目前已经获得了长足的进展。
此外,各期货公司其实也早就开始了对期权的研究。例如:南华期货在很多年前就引入了国际知名的资讯系统Bloomberg和Reuters,这两个系统中有全球期权市场的最新信息,同时还可以设计大量而丰富的期权策略。
❹ 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
历史资料可以参考《期货期权入门》第三版,和《日本蜡烛图技术》,日本人首先开始交易稻米期货.
❺ 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是什么
有以下区别:
1、定义不同。金融期货,英文名称Financial Futures,是指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金融期权,英文financial option,是一份合约,是以期权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指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的合约。
2、标的物不同。在实践中,只有金融期货期权,而没有金融期权期货,即只有以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权交易,而没有以金融期权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交易。
3、作用不同。人们利用金融期权进行套期保值,若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可通过执行期权来避免损失;若价格发生有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又可通过放弃期权来保护利益。
(5)全球金融期货与期权现状扩展阅读:
二者相似的功能。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有着相似的功能。从一定的意义上说,金融期权是金融期货功能的延续和发展,具有与金融期货相同的套期保值和发现价格的功能,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工具。
❻ 谁能告诉我,与金融期货相比,金融期权有何优势
金融期权较金融期货的优势:
1、套期保值效果较佳,可以为金融期货作套期保值。
2、金融期权的买方无须开立保证金帐户,最大的亏损只有权利金,而金融期货得付出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3、金融期权的买方没有义务只有权利,而期货的买方具有权利的同时也需要一定的义务。
4、金融期权的到期执行价格是既定的,而金融期货的到期交割价格是未知的!
❼ 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请举例说明。。。谢谢
一、标的物不同
1、金融期货:只有金融期货期权,而没有金融期权期货,即只有以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权交易,而没有以金融期权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交易。一般而言,金融期权的标的物多于金融期货的标的物。
2、金融期权:一般地说,凡可作期货交易的金融商品都可作期权交易。然而,可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商品却未必可作期货交易。
二、对称性不同
1、金融期货:金融期货交易的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称,即对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对方履约的权利,又有自己对对方履约的义务。
2、金融期权:金融期权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期权的买方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
三、履约保证不同
1、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均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金融期权交易中,只有期权出售者,尤其是无担保期权的出售者才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履约的义务。
四、现金流转不同
1、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时不发生现金收付关系,但在成交后,由于实行逐日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将因价格的变动而发生现金流转,即盈利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增加,而亏损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减少。当亏损方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规定的维持保证金时,他必须按规定及时缴纳追加保证金。
2、金融期权交易中,在成交时,期权购买者为取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必须向期权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但在成交后,除了到期履约外,交易双方格不发生任何现金流转。
五、盈亏特点不同
1、金融期货交易双方都无权违约也无权要求提前交割或推迟交割,而只能在到期前的任一时间通过反向交易实现对冲或到期进行实物交割。
而在对冲或到期交割前,价格的变动必然使其中一方盈利而另一方亏损,其盈利或亏损的程度决定于价格变动的幅度。因此,从理论上说,金融期货交易中双方潜在的盈利和亏损都是无限的。
2、金融期权交易中,由于期权购买者与出售者在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对称性,他们在交易中的盈利和亏损也具有不对称性。从理论上说,期权购买者在交易中的潜在亏损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支付的期权费,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却是无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