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返还期货诈骗资金
⑴ 诈骗100万能判多少年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3、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
⑵ 诈骗钱财破案之后能否将钱返还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电信诈骗资金冻结以溯源返还为原则,由公安机关区分3种不同情况返还,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明确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等概念的内涵定义,指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的违法犯罪案件。
冻结资金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资金。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职责、范围、条件和程序,坚持客观、公正、便民的原则,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产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
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返还工作,并就执行中的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协调。
《规定》还明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返还冻结资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警方将与事主当面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索取事主账号、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返还冻结资金,更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保证金”、“押金”等资金,请广大群众在提高警惕的同时,全力配合警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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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明确,冻结资金由公安机关区分不同情况按以下方式返还:
1、冻结账户内仅有单笔汇(存)款记录,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2、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3、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
按照比例返还的,公安机关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冻结提出异议,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核。
冻结账户返还后剩余资金在原冻结期内继续冻结;公安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可以在冻结期满前依法办理续冻手续。如查清新的被害人,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本规定启动新的返还程序。
⑶ 多人同时被诈骗钱财,是公安机关负责返还钱款,还是等法院判决来执行
法院追缴的财产由法院按比例返还,公安机关对特定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资金由公安机关按比例返还。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2、《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职责、范围、条件和程序,坚持客观、公正、便民的原则,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
第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返还工作,并就执行中的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协调。
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协助公安机关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将所涉资金返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被害人账户。
第五条 被害人在办理被骗(盗)资金返还过程中,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配合公安机关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应的工作。
被害人应当由本人办理冻结资金返还手续。本人不能办理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公安机关应当核实委托关系的真实性。
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冻结资金返还手续的,应当出具合法的委托手续。
第八条 冻结资金以溯源返还为原则,由公安机关区分不同情况按以下方式返还:
(一)冻结账户内仅有单笔汇(存)款记录,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二)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三)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返还计算公式见附件4)。
按比例返还的,公安机关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间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冻结提出异议,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核。
冻结账户返还后剩余资金在原冻结期内继续冻结;公安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可以在冻结期满前依法办理续冻手续。如查清新的被害人,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本规定启动新的返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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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合肥一恶势力团伙覆灭 法院追缴财产返还受害人
人民网合肥2019年5月17日报道:5月17日下午,合肥高新区法院在安大新区举行汪大军等人“套路贷”诈骗案被骗款项返还大会,按比例向11名被害人返还了1400元至10016元不等、共计65416元的财产。
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了解到,以汪大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零门槛、低利息贷款为幌子,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实施“套路贷”诈骗。2018年12月19日,合肥高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汪大军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追缴被告人财产发还被害人。今年3月26 日,合肥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为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惩处力度,彻底摧毁其再犯能力,合肥高新区法院扫黑办先后两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工作推进会,要求对汪大军等人“套路贷”诈骗案深挖彻查、打财断血,最大限度地为被害人挽回损失,依法查封了汪大军的一辆汽车、两套房产,追缴了汪大军等人14万多元的银行存款。
法院审理查明,汪大军等人“套路贷”诈骗案涉及多名被害人,大部分为在校大学生,涉及安徽、江苏、上海等地多所高校。这次发放的财产,是法院依法追缴的汪大军等人银行存款的一部分。目前,合肥高新区法院正在组织对汪大军的一辆汽车和两套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再按比例返还给被害人。
当天,合肥高新区法院法官还向在校大学生讲解了“套路贷”诈骗的相关知识,提高大学生甄别“套路贷”诈骗的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同时动员在校大学生积极举报“套路贷”诈骗案件的相关线索。
⑷ 是否能追回期货诈骗的钱
被人稀里糊涂拉进一个期货群,一开始是解套股票的名义。然后让做期货,说赚的快。结果没劲住诱惑就开了个股,一下子就没有了。几分钟的时间。报警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⑸ 被骗的钱是由法院还给受害人了还是有公安局还给受害人
法院追缴的财产由法院按比例返还,公安机关对特定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资金由公安机关按比例返还。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2、《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职责、范围、条件和程序,坚持客观、公正、便民的原则,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
第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返还工作,并就执行中的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协调。
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协助公安机关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将所涉资金返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被害人账户。
第五条 被害人在办理被骗(盗)资金返还过程中,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配合公安机关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应的工作。
被害人应当由本人办理冻结资金返还手续。本人不能办理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公安机关应当核实委托关系的真实性。
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冻结资金返还手续的,应当出具合法的委托手续。
⑹ 诈骗后退还全部资金,法院怎么判
诈骗后的赃款应全部退还,
退还全部赃款,不是法定减轻处罚的条件。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⑺ 法院判决后被诈骗的赃款该如何退还给被害人
法院判决后被诈骗人遭受的损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犯罪人员追回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7)法院返还期货诈骗资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⑻ 被诈骗资金不报案法院能返还钱吗
首先是当然不能,你被骗了不报谁知道你是真被骗了还是假被骗了,其次法院只受理起诉,报案需向公安部门报,公安查处是诈骗案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根据查处冻结拍卖的资金及被骗人员的资金等按比例返还,你不向公安报案不知道你被骗当然也返还不了。
⑼ 最高法对集资诈骗罪的受害者有返还款有司法解释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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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全国最大集资诈骗案在广州宣判,法院还判决违法所得、财物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
检察机关指控,上述非法集资款按蒋洪伟指示汇入蒋洪伟的个人账户及其指定的私人账户,由蒋洪伟控制和调拨使用。集资款除用于广东邦家公司等相关公司业务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外,蒋洪伟等人为扩大非法集资的规模,将集资款用于上述被告人等公司员工的奖金和业绩提成共55206.43万元、参与集资的社会公众的到期本息支付共802939万元,从而制造社会公众的集资款得到高额回报的假象,达到进一步吸取社会公众集资款的目的。
期间,蒋洪伟通过在四家银行刷信用卡的方式,购买名牌服装、名表等个人奢侈品,挥霍集资诈骗款人民币22881775.12元、美元236008.32元、欧元29828.74元、港币1011.32元、澳币20883.89元、马来西亚币4140.21元。本案另有部分集资款去向不明,被告人蒋洪伟拒不交代资金走向,逃避返还社会公众集资款的责任。
起诉书显示,因死亡被终止审查的第二被告人曹国英,在2003年9月至2010年2月间,历任广东绿色世纪健康产业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总监、总公司督导、副总经理,负责培训业务员,并参与发展会员等集资业务的管理。其非法获取业绩提成19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洪伟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周文凤等17人在同案人蒋洪伟的指使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还认定蒋洪伟在共同犯罪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蒋洪伟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3人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有期徒刑14年不等,并处相应的罚金;法院还判决违法所得、财物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判后,6名被告人举手表示要上诉,蒋洪伟未举手。
⑽ 诈骗的资金返还要走程序多久
一般来说,诈骗的资金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由银行协助执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要求,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要按照“依法溯源”的原则,及时返还人民群众。由公安机关分不同情况返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
第八条
冻结资金以溯源返还为原则,由公安机关区分不同情况按以下方式返还: (一)冻结账户内仅有单笔汇(存)款记录,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二)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三)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 按比例返还的,公安机关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间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冻结提出异议,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核。 冻结账户返还后剩余资金在原冻结期内继续冻结;公安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可以在冻结期满前依法办理续冻手续。如查清新的被害人,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本规定启动新的返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