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交易所期货交割时间
A. 商品期货每月的交割日是多少号
不同的期货品种,交割日不同。例如:FU2001的交割日一般为每月20号左右(周一),SC1907的交割日一般为1号左右(周一)。投资者可以登录期货交易所的官方网站查看相应的期货交割日公告。
不管是什么期货品种,交割日都是周一,交割结束日期为周五。举个例子:2019年12月,FU2001的交割日为12月23日,而12月23日为周一。2019年7月,SC1907的交割日为7月1日,而7月1日为周一。
我国有四大期货交易所,即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投资者可以登录相应的期货交易所,查看最新的《关于调整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期的通知》,不同的期货品种,通知名称不同。
对于需要参与交割的投资者,期货公司会提示投资者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完成开户,买入交割的投资者准备好货款,卖出交割的投资者准备好标准仓单即可。
不能交付或者接受期货交易所规定发票的投资者不能参与期货交割。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日的前三天,投资者需要做好准备
B. 关于期货的交割月份
交割月份又称合约月份,是指由商品交易所对某种商品期货统一规定的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买方客户或卖方客户在期货合约到期时应按照合约规定的数量和质量交付货款接收货物或交付货物接收货款,以履行期货合约。是期货合约交易条件之一。
如 黄金期货交割月份:黄金期货合约要求在一定月份提交规定成色的黄金。
商品交易所对每一种商品期货都规定有不同的合约月份。因商品而异,一般按商品收获季节、运输时期相习惯而定。金属原料交割月份季节性不强,小麦等农副产品交割月份季节性则强。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许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内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种商品期货合约可规定远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个月,远期最长可达两年之久。
如马来西亚吉隆坡商品交易所的一份原棕油期货合约规定交货朗是有l2、1、2、3、4、5、7、9、11等月份。每个月份的期货合约的期满日是该月的15日,如果15日不是交易日,则以15日以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期满日。因此,同一种商品的期货合约由于交割月份不同,其价格也不一样。
C. 期货买卖时交割的时间怎么规定呢
期货合约代码后面的四位数字表明了该期货品种合约的交割时间:前两位数字是交割的年份,后两位数字是交割的月份。
例如:期货沪铜1112合约表明该期货品种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属铜合约,交割的时间是2011年12月份。(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D. 中国期货市场每个月的交割时间是哪天
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交割月份的第15日,郑州与大连商品交易所为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以上为集中交割时间。 除此,各交易所还有提前交割的方式可选择,具体规则可上各交易所网站查阅。
E. 期货交割在每月什么时候
交割期是指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工作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上海期货交易所: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合约交割月份的16日至20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一号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七个交易日;玉米,棕榈油,lldpe pvc 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黄大豆二号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豆粕,豆油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强筋小麦,硬白小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交割日期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棉花 菜籽油 pta期货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低10交易日,最后交割月日为合约交割月低12个交易日,早籼稻期货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倒数第五交易日。金融交易所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同最后交易日
F. 期货交割日时间
期货交割日是:期货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G. 期货交割的时间是每月的几号
交割期是指合约月份的16日至20日。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第一日为配对日。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通过席位提出交割申请。没有进行仓单质押的交割申请提出后,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在当日收市前可通过席位撤销已提出的交割申请,撤销交割申请后,重新收取相应的保证金。交割月买方会员无权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根据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于当日收市后采取计算机直接配对的方法,为卖方会员找出持该交割月多头合约时间最长的买方会员。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二日为通知日。买卖双方在配对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签领交割通知单。
第三日为交割日。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买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
H. 期货一般什么时候进行交割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割日,交易所收取买方会员全额货款:并于当日将全额货款的80%划转给卖方会员,同时将卖方会员仓单交付买方会员。余款在买方会员确认收到卖方会员转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结清。发票的传递、余款的结算,会员均应当盖章和签字确认;
I. 期货交割时间怎么定的
期货合约代码后面的四位数字表明了该期货品种合约的交割时间:前两位数字是交割的年份,后两位数字就是交割的月份。
例如:期货沪铜1412合约表明该期货品种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属铜合约,交割的时间是2014年12月份。(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以上只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割情况,其他交易所交割时间也类似,具体你可以去交易所官网去看
希望能有所帮助,望采纳~
J. 商品期货 交割日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期货交割流程&交割违约处理流程
-----------------------------
期货交易的交割方式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实物交割是指交易双方在交割日将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而现金交割是指交易双方在交割日对合约盈亏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的过程。在期货市场中,商品期货通常都采用实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货中有的品种采用实物交割方式,有的品种则采用现金交割方式。现金交割由于不进行实物交收,只是以交割时的现货价格作为交易盈亏和资金划拨的依据,因此,实行现金交割的品种,其现货标的价格应具有可确定性特点,而且是标准的,唯一的。农产品的地域差价十分明显,不具有现金交割的条件,而股指期货的交易标的是股票指数,具有虚拟性和唯一确定性,更适合采用现金交割方式。我国商品期货交易,全部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方式包括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两种。
(一)集中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方式以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例
1.郑州商品交易所一号棉花交割程序: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的原则通过计算机对交割月份持仓合约进行交割配对。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2)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通知日),买卖双方通过会员服务系统确认《交割通知单》。会员未收到《交割通知单》或对《交割通知单》有异议的,应在通知日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交割通知单》的认可。
(3)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交割日)上午9时之前,买方会员应当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卖方会员应当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结算部。买卖双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到交易所结算部办理具体交割及结算手续,同时,买方会员把投资者名称和税务登记证号等事项提供给卖方会员。
(4)交割日,交易所收取买方会员全额货款,并于当日将全额货款的80%划转给卖方会员,同时将卖方会员仓单交付买方会员。余款在买方会员确认收到卖方会员转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结清。发票的传递、余款的结算,会员均应当盖章和签字确认。
2.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交割程序:
实物交割的日期:合约到期月份的16日至20日(节假日顺延)为实物交割期。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12:00前,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在18日16:00以前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标准仓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交易所。如18日为法定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若是20日,则卖方必须在12:00前完成交割。
(3)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4)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交款后取得标准仓单。
(5)卖方收款。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二)滚动交割方式
滚动交割方式以郑州商品交易所为例:
1.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凭标准仓单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抵押手续,以头寸形式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必须到交易所办理撤销标准仓单抵押后,方可提出交割申请。
2.交易所实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为配对日。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通过席位提出交割申请。没有进行仓单质押的交割申请提出后,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在当日收市前可通过席位撤销已提出的交割申请,撤销交割申请后,重新收取相应的保证金。交割月买方会员无权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根据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于当日收市后采取计算机直接配对的方法,为卖方会员找出持该交割月多头合约时间最长的买方会员。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二日为通知日。买卖双方在配对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签领交割通知单。
第三日为交割日。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买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