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买期货
❶ 挪用资金罪
只要这个员工能证明公司确实欠他的钱,并且一直没有还清,然后员工坚持认为公司支付给他的就是还款。那么这个员工不应该构成挪用资金罪的。
因为他之前借款给公司,然后公司还钱给他,当然要走公司账户的(不走公司账户,怎么能说明公司还钱给他了?),这个时候公司给他的款项已经不是公款,而是他自己的钱,怎么花是他的事情。
至于公司还款之后,公司财务怎么做帐的(在财务上是否冲销他对员工的借款),那是公司的问题,和该员工无关。
❷ 挪用资金七百万买基金,并把蠃利和本金在案发前归还,这属于犯罪吗
这样是属于犯罪,足挪用公款费,不管还上于否,案发前归还只是可以减轻刑罚。
❸ 我涉嫌挪用资金罪,请懂的人指点一下吧!!!
自首以后归还不完款就比较麻烦,最好积极一点把款还完。不然量刑在4年。
❹ 挪用公司资金六百多万去买基金是什么罪
挪用公司资金600万,买基金是挪用公款罪,判有期徒刑
❺ 挪用资金一百万给别人到银行买理财产品有没有罪
受银行人员欺骗将公款购买理财产品涉嫌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
❻ 挪用资金在5000元以下该承担多大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于10月1日起全面试行,该意见规定了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起点。 1、该意见 第一百二十八条 规定:“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从上述规定看,挪用资金罪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第二种类型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 ,第三种类型是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这三种类型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了犯罪数额最低起点,第一种类型和第二种类型的犯罪起点数额相同即30000元以上才构成犯罪。第三种类型犯罪数额起点为15000元以上。 你是何种类型的挪用,请你自己套用。
3、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未达到任何一种类型犯罪的最低数额起点,所以挪用资金5000元,不够成犯罪。但构成违反财经纪律。可能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八十一条国家机关、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或者将科研、教育、卫生、军工等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扶贫、防疫、支前款物的,或者由于挪用经费给国家、集体或者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对于你应受到什么,如果你是党员,可能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因为达到犯罪挪用资金数比5000大得多,不会给与撤职处分。若果你不是党员,将不会受到党纪处分。可能受到行政处分 ,你多找有关领导,让他们理解你的用心,是不会有事的,祝你好运!。
5、你最好问一下你所在地法院刑事庭同志,你就知道你是否构成犯罪,希望你能够给我个回答 ,我为你付出的还不够多吗,难道不值得你回答或说声谢谢吗?
❼ 这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如满足挪用资金罪四个构成要件的,则构成犯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擅自动用单位资金归本人或他人使用,但准备日后退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在职务上主管、经管或经手单位资金的方便条件,例如单位领导人利用主管财务的职务,出纳员利用保管现金的职务,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利用经手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可能挪用单位资金,也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所谓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适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根据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272条规定的“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本人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或者挪用人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资金借给其他自然人和单位的行为。根据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5条的规定,“归个人使用”,包括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适用的,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适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
挪用资金罪
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可以构成本罪,而不需要同时具备,上述挪用资金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具有管理、经营或者经手财物职责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调配、使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❽ 用融资炒期货赔钱了算诈骗罪吗
这要看融资款约定的用途了。如果约定融资款只能用于股票,基金等投资,那么用来炒期货就属于挪用资金,严格意义上就是欺诈了。如果没有约定用途,就不属于欺诈了。
❾ 法人代表挪用公司资金用于购买基金损失后无法归还 是刑事吗
如果挪用公司购买基金的话,是刑事犯罪,是挪用公款罪,是应该进行相应的处理。